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指定分摊和平均分摊的区别
如果两个子女赡养父母,但其中一人无民事能力可不可以指定另一个人全额分摊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指定分摊和平均分摊的区别是,指定分摊是由赡养指定子女中的一人分摊,平均分摊是指有几个子女的,几个子女按照相同的数额分摊。指定分摊一个人只能限额扣除1000元,平均分摊的总额是2000元,其中每人分摊不能超过1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可以,但是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还得签订书面协议。
可以指定由一个人扣除,但需父母出具书面的指定赡养人的文稿。
可以指定另一个人全额分摊
指定是指专门指定一个人或几个人 分摊就是兄弟几个平均
可以选择一个人进行100%分摊
这个你得问人力和财务
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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