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拍卖房流拍后有人想买怎么办
门市房二次拍卖一次变卖后,有人想买该房屋还有什么办法吗?
找被执行人协商购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
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说明情况,要求法院再次拍卖。
再进行拍卖时拍
法院执行拍卖房流拍后有人想买的话可以通过拍卖方联系。
法院执行拍卖流拍后,只能等下次拍卖再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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