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干部调整自带秘书违反什么规定?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及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切实增强实施方案的执行效果。
(二)明确工作职责。清理纠正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要齐抓共管,共同负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协作,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进行彻底清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责任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清理纠正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查实上报的有关情况,对违规问题的清理纠正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限期整改到位。清理工作结束后,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长期借调人员、配备秘书和调动工作及时转工资关系的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根据清理纠正方案要求,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清理纠正工作。对清理纠正工作态度消极、不及时抓好落实,对违规问题不认真摸底清理、隐瞒不报、整改力度不有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纠正的,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清理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在集中清理纠正违规问题的同时,及时将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提炼,固化为制度要求,把集中清理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有效规范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违规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县处级干部调整自带秘书违反《关于领导干部机要秘书选拔任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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