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单位上班时右手受伤鉴定为六级工伤,社保局把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都能支付,
我妈在单位上班时右手受伤鉴定为六级工伤,社保局把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都能支付,但用人单位不愿支付他们应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其他项目,我们应怎么办?
如果您母亲没有辞职,就没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项目可以主张,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根据是否离职选择)。
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项目有:工伤职工治疗期间,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仅负责支付的项目有:
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住院期间的住院护理费;
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可以向当地县级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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