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车祸怎么处理
小车坐了10个人,属于超载,被大货车急转弯翻车,水泥全部压倒小车,三死三伤,四个人没事,现在的问题是,小车商业保险过期三个月,又超载,大货车又是无牌黑车。请问怎么赔偿?
这个车祸怎么处理,你们双方都严重的违反了交通管理的规定,都有主要的责任,要依据交警出具的交通意外认定书处理。
意外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探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判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意外认定书。
超载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小车商业保险过期三个月,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理赔。
大货车又是无牌黑车 的处罚 根据《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小车要以交通肇事罪判刑的,而且死亡三人。这是加重情节。
这个需要政府提供一些资助了。靠保险和车主都没能力全赔。因为事故损失太大了。肯定是超保险限额的,而且都已经过期了。无牌车更不可能有保险。而且就算小车保险没过期。车上人员也不属于第三者范围内,只能算是座位险。而座位险的保额就更低了。
首先应当由交警做好事故现场勘查以及相关的调查,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大小承担事故赔偿份额。据你介绍的情况分析,大货车驾驶员应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或者大货车负大部责任,小车负一定责任。如果是前一种事故分成,大货车车主承担事故总费用的70%,小车车主承担30% 。如果是后一种认定,大货车车主承担事故总费用的80%,小车车主承担20% 。
小车和大车都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