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
正在制作研究课题,需要客观一点的看法
不同时期、不同文化对同性恋的看法不同。
中国
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同性恋,在古代甚至比西方更为宽容,同性恋与婚育也没有矛盾。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孔子眼中,同性恋是很正常的感情。《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鲁昭公之子公叔务人有一个宠爱的娈童(嬖僮),叫做汪锜。当齐国攻打鲁国的时候,公叔务人和汪锜同乘一辆战车奋勇拼杀,一同战死,一同停殡。鲁国人因汪锜年幼,就打算以殇礼葬之,礼仪上来说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礼低一些。孔子当时掌礼仪司法、施教化,他发表意见:“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意思是说:汪锜能拿着武器因保卫国家而战死,没什么成年不成年的区分,可见当时同性恋并不被视为异常。
晋朝的男风盛行,人们不仅崇尚女色,还崇尚男色,但男子必须貌若女子才算俊美。张翰就曾作过一首《周小史》,如此赞美一个美丽少年:“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
同样,女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相当普遍的,并被当时的人们所容忍,人们甚至认为女子的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会受到人们的赞扬。明代著名才子李渔曾就此题材创作过一部名叫《怜香伴》的戏剧,讲述了佳人爱慕佳人的爱情故事,曹语花美貌与体香异于常人,而崔笺云诗才与谋略并重,二人以诗会友渐生情愫,种下情根,誓作来世夫妻。
清代的女同性恋情形可谓至为激烈,《粤游小志》记载:“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家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尽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金兰会的女子又称自梳女,凡是缔结金兰契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男家不得强娶,她们誓不肯和男子婚嫁,即使被迫嫁人也不会住在夫家和丈夫同寝。而结盟的二女则会同居,随后成双结对、誓不相负,临终前还会选择嗣女继承双方财产,死后也会被埋在一起。
日本
《菊花与刀》是美国本尼迪克特的著作,也是研究日本文化的著作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本。他用菊与刀来阐述日本文化中崇美与尚武这两种文化类型。其实,菊花还代表着男性之爱。出于形似的缘故,菊花在物象方面可指代男性之爱,而感情上最着名也最源远流长的故事,应该是《雨月物语》中的《菊花之约》一篇。因为这个故事,菊花在日本又称为契草。在日本,异性间的恋爱称为女色,男男间的恋爱称为男色。而且男色在当时既非禁忌,更非败德。最突出的男色现象即众道。那些将军、大名乃至武士身边的大部分小姓,其实质地位即是男宠。
据说这种风俗,是日本僧侣来大唐取经时学去的。镰仓幕府树立起了武士中央集权制,当时娈童还只是山门、贵族公卿的上流时髦玩意,可说是某种身份象征,普通武士是玩不起的,上层阶级享有实际的专利权。由于当时的男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战场上度过的,金戈铁马之际,性欲的解决很大程度上转嫁到了娈童的身上。
同时,为了构建一个牢不可破的武士集团,武士、主仆之间的礼义忠贞观念被空前强调,娈童已经成为了主将身边最亲近的侍卫,也可以说是最后一道防线。倘若两军对垒、白刃加身之时,能誓死护卫主将的,只有身边的娈童了,这就要求娈童们必有视死忽如归的勇迈与决绝,而平时的宠幸之恩情、鱼水之欢愉,恐怕都要在这一刻得到最激烈的体现。所以,战国时代的娈童和早期流行于公卿山门身边的娈童不同,还要求有高超的武艺。娈童之风甚至普遍到了大名身边有1、20个娈童也不稀奇,德川四天王中的井伊直政和本多忠胜就嗜好此调,江户幕府的三代将军家光和五代将军纲吉都是众道的道友。
西方
在希腊,每个男人都得吸引住一个年轻男子,并在亲密的日常生活中充当他的辅导老师及朋友,并激励他学习一切高尚的品德。哪个男人若没有男性情人,会被认为是不履行男人的责任。在体育运动中,青年男子都是赤身裸体的,这让男人们大饱眼福。在古希腊还有专门的同性恋军队,由互相爱恋的男子组成,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彼此相爱的人才能得到最紧密的结合,提高战斗力。 [在古希腊,不仅男同性恋,当时女同性恋的风气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恋者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
据说女诗人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柏拉图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和女儿,但是没过多久,她就选择了离开丈夫和家庭。萨福的婚姻是不幸的,身为才女的她无法忍受婚姻中没有交流、没有灵魂的结合。
任其自然,不必强求。
不认同,但是也不反对。不能登记就是了
1、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是性取向之一,是指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个体被称之为同性恋者。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情感的人类同性恋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2、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同性恋,在古代甚至比西方更为宽容,同性恋与婚育也没有矛盾,人们甚至认为女子的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会受到人们的赞扬。3、现在社会虽然对同性恋这个词还有些隐晦,但总体是包容的。这反映在:科学认识的程度提高;其行为并不防碍他人;多数人不歧视他们;但仍存有一些好奇心,容易引起大家关注。4、社会对其看法大致可归纳为:同性恋是与异性恋相等的一种人,只是性取向不同;社会对于同性恋的关注,是一种复杂的关系;同性恋本身与他人并无不同,只是现代好奇心驱使的一种推崇物罢了;人们对于同性恋易联想到的就是性,艾滋病,也就成为了被包裹着的人了;同性恋的不同成为了一种现代人手中的猎物,人们发泄的理由;同性恋应该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它本就该存在于这世界;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生来平等的,我们不应该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身边的同性恋。
也认同这种现象,但自己还是难以接受
不提倡,论理上不能接受的。
没啥看法。一个人可以选择他喜欢的生活方式。外国人还有酷跑,悬崖速降等等玩命的运动,只要你喜欢,没人去干涉。 至于说到同性恋,难度在你需要找到和你有同样爱好的人,如果你真能找到,而且不计后果,那你尽管去恋好了,不必问别人。
相对以前,现在的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正在变得包容,尤其在一线城市。
也许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吧
个人总觉得别扭!但对别人的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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