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郊区买房,没有过户,只有购房协议,房屋拆迁,拆迁费归买房的还是归卖房的
我家在郊区买的房子,没有过户,只有购房协议,现在房子要拆迁,拆迁单位规定,必须要卖房子的人签字,才能给拆迁款,但是卖房子的人已经死了,他老婆也改嫁了,现在只有他的父亲还活着,他的父亲要收3分之1的拆迁款,才给签字。请问,拆迁单位规定,必须要卖房子的人签字,是否合法,卖房子的人的父亲要分得拆迁款才给签字,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起诉后,要等很久才能开庭,耽误事,怎么办?
房屋已经买卖且有购房协议就足以证明被拆迁房屋产权已经转移的事实,房屋产权与原房屋产权人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拆迁单位就应与现房屋产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该依法将房屋拆迁款拨付给买家,无需让原房屋产权人签字。拆迁单位如果如你所说的行为是事实,他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去拆迁办寻求帮助或者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不想给,就只能起诉了,没办法,之前不做手续做好,现在只能这样了。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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