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超市实施上一天休一天的制度,上班时间是7.30-21.30,没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是否违法
我是超市的一名员工,现在超市实施上一天休一天的制度,上班时间是7.30-21.30,但是公司规定,没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是否违法
上一天休一天没有问题,但是一周的工作时间超过40个小时应该有加班费,并且法定节假日上班应该是要有三倍工资的
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公司员工的工作安排是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你现在上班一天14个小时,第二天休息,等于每天上7个小时的班,不到八个小时,一个月上班的总时间是210个小时(按照30天算)。
按照劳动法规定一周40个小时的上班时间(一个月280小时),你们的上班时间不但没有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时间,反而比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要少,所以公司的规定并没有违反劳动法。
现在的服务性行业都是做一天休息一天的,实际情况可以看看签订的合同
看一下劳动合同,每天超过8小时就属于加班,请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先看下你们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
你的实际工作时间远超了国家规定,可以向超市主张加班费
我是三二一,提出问题,才有方案。
肯定属于违反劳动法行为了,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不过先看下你们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另外规定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及时采纳,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应该是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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