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怎么发放?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明细表支付工资吗
单位有两个长期待遇人员,二级大部分和四级,她们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明细表上金额不符。问了工伤经办处,那边说按基金支出明细单子上的走,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 享受以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由此可见 你单位的两个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单位只是代发而已 只需要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明细单子上的金额发放即可 单位只需要考虑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缴纳并代扣代缴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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