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金转化为公司借贷有效吗
股东A将公司自己名下股权转让给B,转让协议中的附加条件股东A全部完成,后因公司经营需要不能及时将转让金给股东A,随后又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将转让金借给公司使用,并约定利息,双方同意,但现在工商登记尚未变更完毕,可股东A已经没有参与公司的任何运作及分红,这样的借款有效吗?有没有类似的案例,谢谢指教
如果股权确实办理了变更 资金已经确认未结款就应该认定此项交易完成
在办理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有效。股权转让金是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股权对价,若双方同意解除股权转让手续,将已经支付的受让金转为借款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需要同时变更官方登记手续,更正股东名册。
这种投资转借款的手续应当签订详细的书面手续文件,将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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