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左邻右舍的两套瓦房,李生房子先建于03年前,红生房子05年起建,当时有纠纷一直未处理。现于17年李生才向红生追究。说房子漏水10多年了,是当时洪先生造成的,要求洪先生赔偿一切损失。就连误工费和交通费由红生承担!请问这件事是时隔多年怎么处理的?还有误工费和交通费要承担的吗?
到法院,谁告诉,谁举证,由法院裁决。在这里多说几句;邻里之间有问题最好协商解决,各让一步相互理解对方,予人方便对自己也好。有了纠纷各不相让谁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事情闹疆每天见面都不得劲,生活在一个尴尬的氛围真是不值得呀。古人都能做到各让三尺留给后人六尺巷的佳话。希望你们能解决好这一事情。
民事诉讼就只有找当地的人民法院。
是的啊,该陪的按正常程序赔偿.......
您好:
是的,时至今日还漏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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