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朋友银行卡被复制了咋办?
我朋友身份证丢了,别人捡走了,办了银行卡,然后那些人用这些卡流转资金(用于收款)估计是诈骗时用的,现在银行报警了,派出所过来通知了,我朋友才知道身份证被人办了卡,现在派出所的意思是,你怎么证明你的身份证丢了(怀疑是合伙的)(因为我朋友当时没有挂失)还有银行那边的意思是时间太久了(没有视频监控了)只能查到当时谁办理的这个业务,哪个营业员给办的这个业务!
麻烦知道的朋友详细解答一下,现在应该怎么做?流程。。。具体说一下,谢谢大家了!
这是个逻辑问题,你朋友没有必要证明自己的身份证丢了,也没有必要证明自己不是那些人的同伙,而要警察证明你朋友实际参与了诈骗
赶快去银行挂失,然后去报警吧。
银行单据应该保存有的。
有合伙诈骗的,也有卖身份证给人办银行卡的,要排除嫌疑就要自己想办法了。
只能报案,接受调查,等待结果。
银行的监控是保存3个月,但有签名,可以申请笔记鉴定
这个现象银行是有责任的,他们当时可能没有尽到实名的责任,你可以要求银行将办卡时的签名进行出具,然后要求公安局进行笔迹签定,如果不是你朋友的签名,那么银行就要承担责任了。当然你朋友需要与公安局进行配合。
银行开户有传票留底的,找出传票上的签字看是否与你朋友的签字一样。就算是警方在没有证据下也不能随便怀疑人,你们只要能证明是银行未做好身份核实就让人拿着你朋友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那么责任方就在银行。而且之前就算身份证丢了,你朋友去补办了身份证,老的身份证还是能用的。哪条法律有说个人不能丢身份证了。
法律面前是讲究证据的,所以,你首先得寻找一些证据证明你朋友不是与那些人一伙的,如,你朋友有正式的工作,公司或单位可以证明。其次,马上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用身份证到银行挂失,让骗子停止侵害。第三,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银行办卡时身份证和本人没有核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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