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必须为他提供放弃房屋继承的文件吗
父母在世时房产卖给其中一个子女,但没过户,父亲去世后买房的人要走继承手续,其他人如果不提供放弃继承手续,有法律责任吗?
既然已经卖给其中一位子女,怎么还能走继承手续?如果当初的买卖手续不全或不合法,那就只能说当初的买卖行为无效,现如今只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配,如果老人留有合法遗嘱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不合法,就将按照继承法继承,所有第一继承人都有份,有关是否放弃继承完全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如你所述的情况,如果走继承程序,其他子女都享有合法的继承权,是否放弃继承都不会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没有法律责任,继承权是子女的法定权利,只是根据法律规定,若继承权人想放弃继承权,必须明确表明(比如书面放弃继承权)。房屋未过户,仍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依照继承法继承。若父母在世时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买方可依此协议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从而取得房屋所有权。
没有法律责任,有损失就是放弃继承财产,属于放弃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权。本身父亲这样做就是属于串通损害其他子女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其他子女是可以撤销的。
放弃继承没有什么法律责任,这个是每个人的权利,只是事实清楚,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为了钱到最后兄弟姐妹关系疏远了,亲情散了值得吗?
如果能拿出当时买房子的证据,例如收据,协议之类的,可以打官司
没有法律责任,但最好还是协商好,没必要为了套房子亲人反目
你们这属于民事纠纷,虽然属于法律范畴,但不入刑,主要以调解为主,调解不成可以打官司。算侵权官司。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