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给我打了50万的欠条,写的有打款时间,按了手印,还有身份证号码。请问能要回来吗?
我帮别人介绍工程,答应给我50万的介绍费,但是当时对方说资金困难,就打了一张欠条,请问我能到法院起诉要回来吗?
可能——拿不到就提起诉讼。
双方订立的协议属居间合同,居间人所负的义务是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报告了订立合同的机会,并促成合同的成立,也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民事法律上的效力。您履行了居间人的义务,作为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
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对于居间人的从业资格,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加以限制,因此,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居间人为他人提供服务。
而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
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
1999年颁布实施的《合同法》对合同效力采取从宽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确定合同无效,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但《管理规定》在效力层级上属于部门规章,而非法律或行政法规。本提问的约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约定的居间费、咨询费等并不因为违反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为无效。
估计较难,这种介绍费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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