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月工资2800,未购社保,现公司裁员,没失业保险能获得经济补偿吗?能获多少呢
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现公司裁员,先补缴社会保险。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按照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裁员后,应当补发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照四十七条规定办理,因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致使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应该由单位承担。
没缴纳社保本身就是违法的,先让公司给补缴社保,然后再补偿,最后再要求赔偿。
公司裁员,按工龄1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半个月工资,如做了3年,就补3个月工资。补偿由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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