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人,如何看待同性恋者
那个时候,中国人没有听说过同性恋这个词,多以变态而贯之。同时中国人有同性恋的人可以是个零。同时在七十年代以前的世界,同性恋也是少之又少,有报道也会让人厌恶。当然在国内更加没有市场,也不会见诸报端的。
男风自古就有,只是慢慢上不得台面了。上层一直有好此者,只是玩归玩,但并不会宣扬。而这事在底层民众处,是被各种鄙视的。因为同性恋是与生命延续这一原始本能相违背的,所以大众会本能的排斥,新中国成立之后把同性恋定义为精神类疾病,也就可以理解了。其实这只是一种感情方式,做为一名当代有思想的人,对这种感情不理解很正常,但不必反应过于激烈,他人有他人的自由,只要不影响大众正常生产生活即可。但那种不因感情,而是基于肉欲甚至是金钱的所谓同性恋,那就另算了
龙阳、分桃、断袖这些不都是男男的吗
有这种人在当时肯定被人看成是异类、怪物,如果在文革时期就惨了,会被当成牛鬼蛇神,现在社会好点,至少说不奇怪了,当然还是让人难以接受
這是邪淫,千萬不可以。阿彌陀佛
压力山大,有些超凡行为能理解啊
以前对待同性恋,都用另类流氓罪。
基本上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兔儿爷是奴隶社会就开始存在了的啊
肯定是歧视的,不被社会接受。
那里对同性恋是鄙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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