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律师帮帮我,我只是个穷农民
我骑的小小电动自行车在2019年2月出了交通事故被交警将我车鉴定为电动摩托车合理吗,鉴定认为二样超出1999年标准,一,整车质量为51公斤,二,电机功率350w.我觉得我那车没有这么重啊,但350w功率我就认了,但去年5月份电动自行车新规都出来了我的车符合新规标准啊,为什么不能按新规标准来算呢?
新标准尚未实施,当然按旧标准执行了。
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公布,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kg。
1999年5月28日,国内第一部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这个以“GB”开头的国标被行业视为确立了电动自行车的合法地位。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几年后,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都已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速和限重,几乎难以找到“国标车”。
那你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如果不服,你还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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