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会有什么后果?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并不鲜见。
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婚姻法解释(二)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一方在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期间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主要包括:训诫、罚款或拘留等。 好律师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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