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女婿儿,能生活一辈子吗?这种婚姻,有结婚证,但是没有爱情,值得吗?
我爸爸是入赘,但是离奶奶家不远。
也就500米。
我二伯爸因为大姑妈一直没有结婚,
大姑妈30多了,还没有结婚,
后来,换亲,二伯爸入赘了,嫁给大姑爸的姐姐。
因为大姑爸的姐姐是傻子。还比二伯爸大2岁。
二伯爸不愿意,但是却一直隐忍着。
大姑妈比大姑爸大12岁。
大姑爸为了他的傻姐姐,牺牲他的幸福。
后来大姑妈生了表哥,
二伯爸也一直想离婚。后来,二伯爸执意要离婚,大姑妈的幸福来的不容易,所以不想离婚。导致二伯爸离婚后,大姑妈又嫁到大姑爸家。
二姑妈是自己搞得。最后招来了一个神经病的二姑爸。
二伯爸最终又入赘到现在的二伯妈家。
三姑妈结了三次婚,因为前两任丈夫都不是人,结婚后拿着钱算跑了。
也一直没跟三姑妈生孩子。
把三姑妈托到40多岁。都没有人要了。
最后,有从穷山区诱拐过来一批16-20多的男孩子。
卖男孩。三姑妈花了1000元买来一个女婿儿。
后来那个女婿儿跟三姑妈生了一个表哥,就跑了。
后来因为表哥想念爸爸,
三姑妈也一直找不到新的女婿儿,
就求情,又给钱把他找回来了。
快50的三姑妈,后来勉强生了一个表妹。
三姑妈比三姑爸大17岁。
最后三姑爸也认命了。
能不能過一輩子,不是看有沒有所謂的感情,而是看都不懂的倫理道德呀。你看了蔡禮旭老師的“細講弟子規”就明白了。真正的感情愛情是無我,念念為了他人呀。阿彌陀佛
当然不行,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这个不一定的,看缘分吧。
买卖是犯法的,但是生活能否继续真不好说,一般都不能。
这种情况过于复杂,站在每个人的理解面来看都是在某个方面正确的,外人不好说,见仁见智。
旧社会的牺牲品,如果想这样过下去,也能坚持,如果放弃,也可以有新的生活。
呵,哪个年代,还有这种換亲
都是为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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