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擅自改孩子姓氏会承担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主席令[2001]第5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离婚的夫妻,都有权利将子女的姓氏改为自己的姓氏;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但可能会在情感方面产生一定的不良后果的;该提问体现的实质性,就充分说明了另一方产生了抵触情绪,会造成怎样的后果,还不得而知。
因此,虽然在法律层面不存在后果,但离婚双方还是应该进行友好沟通与协商,毕竟是涉及到子女的自身问题,还是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为好哇!
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对方有权更改孩子姓氏
法律并未规定相关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此亦做出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孩子的监护人有权更改孩子姓氏。
按照正常的程序,孩子的父母双方应该到公证处办理孩子更改姓氏的公证,公安机关才能受理。
如果另一方因此提出异议,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啊!
没有任何后果,只需要更改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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