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还有婚前财产吗
是这样的,我爸妈名下有一套房子和一个店面,在我和老婆恋爱前我就一直在用,他们也说这个要给我,但是后来直到结婚了也没给我,我老婆是知道这件事的,我虽然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但是还有一个妹妹,我老婆总是为这个事情吵架,说这些也许以后都要给我妹妹,吵的多了我就问我爸妈,他们说之前一直没在意,等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已经结婚了,我结完婚再给我,这个是算婚内财产的,他们说怕我以后夫妻感情要离婚,到时候这些都要分我老婆一半,所以明知道我们夫妻一直在为这事吵,却还是选择不给。因此我想问下,假如我能做通我老婆的思想工作,让她和我爸妈以及我一起签一张协议,写着这些算我的婚前财产,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吗?求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有。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具体到您的提问:如果子女婚前父母赠予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父母赠予子女当时没有明确表明赠予一方所有,那么法院一般推定为赠予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父母如果将房子赠与子女,必须明确说明赠与您本人,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了。另一种情况:
继承遗产能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签协议,已经不能签婚前财产协议了,您婚前实际上并未得到房子,房子是父母的,也未办理过户登记。要签个人财产约定。最佳办法是父母签署单方赠与协议,或者立遗嘱指定继承。
肯定有啊!没有婚前、婚后财产之分,离婚了所有的财产就都可以分了!
有婚前财产
这个肯定有!自己还是要留一手!
你也别麻烦了,看样子,你们的婚姻没有好结果,现在就在惦记老人的财产了,以后有的好吵了,不仅仅是你现在说的这个东西,等这个东西到你名下后,还会有其他东西吵,你还是让这些东西留在你爸妈那边吧。
可以婚前财产公证啊,至于怎么样去民政局或者公证处问问吧
当然 可以婚前财产公证
如果在结婚前进行过公证的话,婚前财产是可以在婚后依然存在的。如果没有进行过公证,就没有了证据。无法界定。
肯定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