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服从排班工作,顶撞上司,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吗?
该员工不服从排班工作,顶撞上司,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公司对该员工劝退处理,该员工不同意辞职,要挟公司应该按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否则不同意离职,这样公司改怎么正确处理问题,是否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开除员工且不违反劳动法的,只有下列几种情形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清工资,赔他一点钱就对了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开除不用补偿
当然需要给予!根本毋庸置疑!!不然他会投诉,麻烦还不小哦!
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和合同协议进行
按相关规定开除就是了
对照公司章程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如果违反章程或约定,应当作劝退处理。离职后没有任何补偿。
根据劳动法必须给与经济补偿
多少要给一点补偿费的。
要根据劳动合同确定的相关条款来执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不服从排班工作,顶撞上司,公司有权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明确的约定,那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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