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国企工作,但单位2013年才交社保
档案里有合同及解聘合同都显示2010年参加工作,2017年考入事业单位听说现在事业单位都是按社保缴费年限计算工龄?那么我的工龄会怎么认定?如果2010年-2013年工龄不能认定,是否可以补缴这期间的社保?谢谢
首先 2010年工作 2013年才缴纳社保金 那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应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但由于已经是5-6年前的事了 当时没有提出异议 现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单位不想补缴 你也没有办法 而且自己也没有办法补缴 其次 现在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都是以缴费年限作为可否退休依据的 即使工龄再长 没有缴费年限 或者缴费年限没有达到满15年的最低要求 到退休年龄时 也办不了退休 好在你还年轻 应该还有二三十年的工作时间 缴满15年还是绰绰有余的 所以 就不要再为了三年的缴费年限纠结了 努力工作 多挣钱 多缴费 届时就可以多领养老金了
事业单位参加社保应按照当地社保规定执行。在一段时间内,事业单位是不用缴纳社保的,这段时间的工龄被称为视同工龄。你可以查一下当地的社保缴纳规定。
先去你所在地的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这件事吧,至于对你造成的损失,由原工作单位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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