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横在道路绳索拉伤管理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是因为地面施工,在地上设置绳索围栏,没有警示标志致使行人受伤,施工或者设置绳索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属于侵权纠纷中的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知,该类案件的要件十分清晰,该类纠纷以施工人是否有过错,即是否设置了安全措施来判断责任分配。
应该承担管理不到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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