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嗓子不适,多说话容易咳嗽而不适合做接电话的客服工作,向领导申请内部换岗,从事文字客服,领导不批
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我已在该单位工作6年多,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如果需要仲裁,需要收集哪些资料比较有效?
您的权益就是变更劳动合同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以辞职。
工作岗位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要素之一,当然还有工作地点和劳动报酬。如果您无法胜任现在的岗位工作,和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岗位不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本身没有过错,没有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而是您提出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诉求,用人单位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地方,您只能选择辞职。您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换一个角度,如果因为接电话过多,造成嗓子出问题,想认定职业病的话,遗憾的是,职业病目录里面没有,请看: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4.爆震聋
这个目录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认定工伤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愿意的话,可以尝试,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
您想提出劳动仲裁,很难得到支持的,极有可能不受理。
到医院开证明,说明是职业吓唬公司,说不定会有用的。
转岗申请书要说明具体原因,如果领导不批,可能是领导认为你能胜任此项工作,也可能是现在的工种缺人,特别是缺少会说普通话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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