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问题
C公司是A股东(参股)与B股东(控股)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C公司经营期间长期亏损,目前净资产为零了。之前向A股东为了帮助C公司,向C公司提供了一大笔借款,现在为了降低C公司的财务费用。B股东与A股东协商将A股东向C公司提供的借款转为股份,实质是债转股。债转股后由A股东控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是:
1、因为原始股对应的净资产是零,债转股如何定价?如果按1:1定价,那么A股东明显是吃亏的。
2、B股东提出暂按1:1定价,待C公司经营情况好转,未分配利润大于零以后,以应分红利润来弥补老股东原始出资的缩水部分,待全部补足后,才能真正实现货币分红。
请教一下:如果A股东同意,合不合法呢?
如果A股东同意,当然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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