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活动中与不可抗力有关的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
由于旅游合同的特殊性,不可抗力发生后,在旅游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给旅游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影响不尽相同,给旅行社和旅游者带来的影响也是情况各异。
1、不可抗力发生地的一方有义务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在旅行社所在地,旅行社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旅游者,尽可能降低旅游者的损失。反之也是如此,不可抗力发生在旅游者所在地,旅游者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旅行社。
2、准备出团阶段发生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旅游合同已经签订,但离真正履行合同尚有一定时间,如果发生的不可抗力可能影响旅游合同的正常履行,可以采取下列原则处理:
(1)解除旅游合同。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返还旅游团款,但不得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可以扣除业务操作费用,剩余团款退还给旅游者。
(2)重新签订旅游合同。经过旅游者与旅行社的协商,或者推迟旅游行程,或者重新确定旅游线路、价格、时间,再组团旅游。
3、即将出团时发生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当旅游团正在前往机场、码头途中,或者已经到达机场、码头,准备赴旅游目的地旅游时发生了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可能影响旅游合同的正常履行,可以采取下列原则处理:
(1)解除旅游合同。如果确定不可抗力在短期内不能消除,最好的办法是先解除旅游合同,任何一方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2)经过协商,如果不可抗力能够在短期内消除,对旅游合同的履行没有实质性的影响,等不可抗力消除后,继续履行合同。旅行社必须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由于不可抗力延误了出团时间,可能对服务质量有一定影响,如在景点的时间可能会相应缩短等。
4、在旅游团行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由于不可抗力发生在旅游途中,对旅行社和旅游者的权益均产生较大的影响。
(1)旅行社在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尽可能为旅游者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虽然法律规定旅行社也可以解除合同,但从旅游服务的特性看,如果旅行社解除合同,必将给旅游者的权益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在此情况下,旅行社不得提起解除旅游合同的要求,除非旅游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2)对于未能提供的服务,或者降低了服务档次,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旅行社只需向旅游者据实退款即可,而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行程滞留及延后产生额外的费用,按照《合同法》公平原则和“谁受益谁承担”原理,推定旅游行程滞留及延后产生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各自承担。比如旅游者滞留及延后的住宿、餐饮费用、调整返回交通工具的差价应当旅游者承担,导游(领队)滞留及延后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我想最基本的室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互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最根本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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