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支部选举规定
请问,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一次会议也没开过,突然开始直接选举符合选举法吗,选举有效吗?
不符合条件,可以上访,撤销选举结果
程序是:
二、村党支部委员会研究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向乡镇党委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支委名额等。
(三)请示批复后,乡镇换届工作指导组到村。
(四)村党支部通知外出党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
(五)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两推一选”办法及市县乡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等,明确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统一思想。通报乡镇党委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村党支部成员进行大会述职,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
(六)组织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
党组织决议情况,党支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及经验教训,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做好换届选举前其他材料准备工作
二、确定候选人阶段
(一)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下届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数和候选人条件,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二)乡镇指导组与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两推一选”办法组织民主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全村党员大会,参与推荐的党员一般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80%。
一定要公开透明。
农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可以由支委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任命)。根据党章规定,村支书由支部党员大会先选举出支委,然后由支委会选举出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由乡镇党委直接指派(任命)书记、副书记和支委。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一次会议也没开过,这个程序没有受到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属不合法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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