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人员在合同期内考其他事业单位
专科考的工作,签了五年的合同,现在已经满三年了,用成人本科考上了另外的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需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问这种情况,主管部门(卫计局)是否可以给你签字同意报考呢。如果不行,可不可不直接不要现在的这份工作,直接用本科档案去考另一份工作呢
最好是和本单位协商好,或许单位正需要空出一个名额呢。
如果协商不通,那就要协商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否则,不守合同对你的人生不利。
人家同意就行
是可以的,用人单位不会卡你的
同意的话可以签字,不同意就要进行按合同赔偿违约金
你要违约的
参加考试必须要考虑由此引起的后果,你打算辞职吗?
一般来说应该先去和本部门商量,如果本部门同意,主管部门不会设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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