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社保局误导人,该怎么办?
按国家社保政策,个人缴纳社保累计15年,到了退休法令年龄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但辽阳社保局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本来够了15年,他还要把你断缴那部分补齐,也就是说不允许断缴,而且缴纳够15年,还要继续缴纳到退休年龄为止。不然不给办理退休。我们老百姓吃饭都成问题,哪有钱缴纳啊。
如果确有其事 可以咨询上级社保机构 辽阳社保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是否合理合法 在得到上级社保机构确切的回复后 一是可以向上级社保机构同时 要求纠正辽阳社保的错误做法 二是可以向辽阳市 辽宁省政府反映 希望省 市政府核查辽阳社保的做法 给出公正的 合理合法的处理意见 三是向媒体反映情况 争取得到媒体的支持 很多情况下 媒体的力量更强过政府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法律规定是累计计算,中断部分不必补缴,缴满15年后也可以停缴,到法定年龄时可以领取养老金。辽阳社保局如果确实按照你的说法,那是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你可以向辽阳市人民正政府或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话又要说回来,如果能够补缴中断的,缴满15年后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费,对参保人是有益无害的。养老金是按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计算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数额越多,领取的养老金越多。按照各地计算养老金基数不同,多缴一年养老保险,每月可以多领取养老金50-100元。按照辽阳市2018年-2019年缴费基数5030元,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是60%,缴纳是3019元,比例20%(记个人账户8%),月缴费是603.8元,一年是7245.6元,如果按5030基数计算养老金,缴一年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是:
基础养老金:5030×(1+0.6)÷2×1×1%=40.2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3019×8%×12÷139=20.85(元)
合计:40.24+20.85=61.09(元)
就是多缴一年是7245.6元,退休后每月多领61.09元,一年多领733.08元,10年时间可以收回本金。你如果有缴费能力的,建议你补缴,在没有退休前继续续费,别的地方中断后想要补缴都不行。
基本上没有办法。
可以向当地政府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争取自己的权益。
这应该到上级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处理
可能是某些工作人员出于好心在如此劝导你吧,缴纳社保是为自己的未来投资,退休前多缴则退休后多得,如果你即将退休且又不想补缴,你可以坚持不补缴,到时候按国家退休政策去办理退休,那肯定不会不给办理的。
退一步,海天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