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要求另一方转让公司股权,合理吗
去年离婚时,双方约定了男方的公司股份转给双方的孩子,但实际手续一直没有办。离婚协议,两个孩子夫妻双方一人领养一个,现在前妻不但孩子一个都不抚养,还把我的工资卡也拿走,卡里的钱都被他取走,现在我前妻要我将公司的股份转到她名下。这合理吗?
夫妻财产分割,应属于离婚手续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应该当时签订协议处理;离婚后双方就没有关系了,再要求财产分割,如果对方没有隐匿财产,应该是不合理。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根据离婚协议来处理,同样如果当时离婚协议是孩子一人抚养一个,现在对方不管不顾你还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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