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纳一个人的社保款,老板全额从工资里扣
我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7月份辞职以后,发现我给一个员工多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老板全额从我工资里扣除,导致我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8月份是老板一直让我跟新出纳对接,知道9月分表示如果不是全额扣除,那就不支付给我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
你给一个员工多缴了一个月的社保,这个员工有没有离职,如果离职了,是谁的责任,如果是你的责任,应该由你把多缴的追回,如果不能追回,应该由你承担,老板要扣你工资是正确的,你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也不会支持的。如果你是出纳,社保是由会计计算的,你按照会计计算的数额缴纳,那是会计的责任,应该由会计负责追回,老板要扣你的工资是不正确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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