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怎么算?
简单的说,如果报考中央部委,地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就视为基层。除此之外,所有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在外企或者私企曾经工作过的,都算基层工作经历。
1、哪些情形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明确给出了属于基层工作经历的几种情形: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2013年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指出: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按照往年时间推荐,2014年国考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底。
4、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证明?
答:通常考生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阶段,需要出示基层工作经验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需单位出示证明即可,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格式样本等,公务员考试政策中没有明确限制和规定,考生可咨询招考单位详细信息。
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6、由于是聘用制,没转档案,毕业的时候签的是另一家单位,该如何证明工作经验?
如果单位可以出具工作证明,可以算做基层工作经验。
7、大学期间当过两年义务兵,算是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吗?
答: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你好,我2008年7月毕业,毕业后就在一家私企工作至09年7月,之后又换了一家企业从09年10月至今,请问我的基层工作经历从何时算起,有多长时间?
答: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计算时间为08年7月-09年7月,09年10月-10年10月(截止时间以相关规定为准),满足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您好楼主,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明确给出了属于基层工作经历的几种情形: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1.18岁及以后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特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在国(境)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4.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相重合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已经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对于具有服务基层“四个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按照国家的规定,未在村(社区)组织中工作的务农人员不属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但云南省为保障务农人员报考公务员的渠道畅通,视务农经历为基层工作经历。
8.类似于务农人员,州(市)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工勤人员身份的工作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曾是公务员现已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曾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后第一次乡镇工作的时间就是基础工作经历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