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可以回内地考公务员,但内地公务员持有香港居民身份的就必须要辞职,真是弄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的?
1、”香港人“他的社会属性是个人,他回内地考公务员,”公务员“的社会属性是政府职员。这个当然可以,没有任何问题,哪怕一国二制,他还是中国人,他有追求更高社会地位、更有保障生活的权利。
2、”内地公务员“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一个内地公务员你是为内地百姓服务的,怎么会持有香港居民身份?你拥有这个身份想干什么?结合香港是世界金融自由港,同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免签关系联想来看,这个内地公务员想干什么?就很清楚了,他不应该有这种动机,更不应有这种权利。
3、他唯一的权利就是把工作干好,如在职期间尽为应为个人后路、利益谋小九九,那他是不尽职的政府职员。如果他想持有香港居民这个身份,就请不要做官,不要霸占和滥用人民赋予他的权力。”利“和”权“不能同时拥有,这是从古至今做官的禁忌,两者都想拥有就是犯罪。
4、这是常识,没什么想不不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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