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北京落户要求在国外待够360天的问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英国读书,包括语言课。如果想要在北京留户口,需要在英国待够360天,这语言课的时间应该也算在其中吧。还有就是这360天必须是连续的吗?还是中间可以中断。比如,我今年7月7入境英国,然后我明年5月1回国了,,相当于我在英国待了300天左右。然后我五月15又回英国了,我想问一下,这15天的中断之后我回到英国,继续待到9月份回国,这样我一共在英国呆了大约400天,这样满足360天规定吗?还是我必须要在英国连续待够360天,还是这360天是我可以累积的?求大神解答。
不看毕业证上的时间,看你护照出入境的时间。不管你是在这个国家的几个城市里呆过,只要你在同一国家呆满360天即可。如果之间你有回国或者去别的国家的时间,是需要扣除的。你护照上在同一国家的时间是可以累计的。
360天对那些一年制硕士班有重大限制。
申请留学生落户北京应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
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2.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6.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通过用人单位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落户申请。
360天是根据课程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然后参考出入境的时间计算,中途回国的时间要扣除。部分学生错误的理解为:只要我出国的时间到回国的时间有一年就可以了,因此造成很多一年制研究生的同学就面临着360天不满足的情况。
360天这个规定,就是针对一年制英归硕士加上去的。你的情况,应该可以符合这个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