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继母和继子女还有法律关系吗
我今年56岁,我亲兄妹3人,继母(无亲生子女)1973年与父亲再婚,父亲2008年去世,继母每月都有600元遗属补助领取、继母自己日常生活是我出钱,继母和我老婆关系一直不好,最近继母更是无事生非,我和我老婆实在是无法忍受了,想解除和继母关系?
要分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处理。如你父亲再婚时,你未成年,继母尽到了扶养的义务的,视同父母子女关系处理,具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你父亲再婚时,你已成年,你与继母的关系仅视为姻亲关系,双方不存在扶养和赡养义务,你父亲去世,你与继母的关系自行结束。
如果继母对孩子尽了抚养义务,那么子女也该尽相应的赡养义务
这关系可以有,也可以没有!!
如果你父亲娶她进门时,你们子女都是未成年,那她就承担了养育责任。对你们来说,也应该尽赡养义务。
你父亲去世后,你父亲的财产主要由她来继承。而你们的赡养义务则可以协商为每月固定支付一定的赡养费。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