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20岁,2004年那个时候7岁,是大人还是小孩?
7岁算是小孩 也就是儿童期
儿童时期是人生开始的一个重要年龄阶段,一般是指从出生到15周岁。儿童时期生理、心理发育很快,不同的月龄和不同的年龄具有不同的生理与心理特征。因此,根据儿童各年龄时期的胜利与心理特征和不同的发展规律,进一步将儿童时期划分为以下各年龄阶段:
(1)婴儿期:从出生到12个月末的这一年龄阶段。也就是人们所说的1周岁以内的“吃奶的孩子”。在婴儿期开始的头1个月,又称新生儿期。“新生儿”是人们常说的“没出满月的孩子”。婴儿期,是儿童出生后的最初阶段。
(2)幼儿期:儿童从1~3周岁末的这个时期称为幼儿期。这是学龄前期之前的时期,因此,也有人称为“先学前期”。儿童从婴儿期发育到幼儿期,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发育都是非常明显,各方面的发育和发展也都非常迅速。
(3)学龄前期:儿童从3周岁到6~7周岁这一年龄阶段。这是儿童正式进入学校之前的一段时间,即接受正规学习之前的准备阶段。这一时期儿童所接受的教育属于儿童启蒙教育,对他们一生中的学习及获得知识的能力、劳动技能的水平都极为重要。因此,有条件的家庭都应该把孩子送进幼儿园去接受系统的启蒙教育,并使其从家庭或托儿所转入集体、伙伴生活。在学龄前期所接受的启蒙教育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儿童一生的生活方式、学习劳动能力,因此,这一时期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受教育的时期。
(4)学龄期:儿童从6~7周岁到15周岁这一年龄阶段,教育心理学中又把此期开始的6~7周岁至12~13周岁称为学龄初期,相当于小学时期。儿童进入学龄初期的重大变化是把以游戏活动为主的生活方式转变为以学习为主。这一时期的开始,使儿童从家庭或幼儿园进入学校,这对儿童是一个重大的转折,因此,要做好“幼小”(指从幼儿园到小学)衔接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儿童事适应学习生活的心理准备。否则,将会发生对学校环境、学习生活适应不良等心理障碍,学龄期的后期阶段是从12~13周岁到15周岁。相当于初中时期。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18岁就是成年人了,应该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并承担民事责任了。
2004年时由于只有7岁,还属于儿童阶段,因此说是小孩。
至于大人的概念每个国家、地区、民族的习惯说法都不一样的,应该根据具体国家、地区、民族的习惯来说,不管如何根据法律成年的就是大人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岁当然是大人了,2004年的时候7岁时是小孩子
每个地域成熟的年龄或有不同。在我国法律界定上,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当然是大人的啊
俗话说3岁看大7岁看老,7岁就可以看出以后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性了
7岁是小孩.20岁是大人了.
小孩,小屁孩一枚,即使你已经20岁了,其实你已经21岁了!
7岁肯定是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