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做完手术公司要解雇我
上周因为做手术请假事宜和领导起了冲突,领导就要解雇我,然后让我自己写离职单,写了离职单以后又让我立即走,我不同意,要求赔偿,还没办离职手续,行政说离职单已经扫描去总部了,但纸质的我拿回来撕掉了,请问还能去劳动局投诉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故你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处理。
可以依据相关的劳动法来解决。
可以,不过你需要理由与及相关的依据。
可以去投诉,因为劳动法规定,患病治疗中和怀孕以及哺乳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这个正常,领导有这个权利解雇人员话,那就没什么问题。
可以申请仲裁求助
可以,但是要知道解聘的理由是什么?
公司处理方式欠妥,你可主张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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