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企业新买的汽车,价值200万元,进项税金能一次摊销吗
企业新买的汽车,价值200万元,进项税金能一次摊销吗
企业新买的汽车,进项税金能一次摊销
企业购入的汽车,通常都认为是直接参与该企业经营的,因此该汽车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这里要特点强调一点,即参与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二第二条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2013〕37号附件一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进项税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所述,企业购买小轿车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固定资产是需要分次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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