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失能补助怎么申请
老人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怎么领取失能补助
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经鉴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1、《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能鉴定申请表》;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3、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门诊病历;
5、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诊断证明(加盖病情诊断证明专用章);
7、检查检验报告;
8、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大徐提醒:
《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能鉴定申请表》可以登陆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重度失能人员申请鉴定的具体流程?
参保人员申请享受待遇的,由其代理人携带上面说到的申请人材料,到徐州市医保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有下列情形的,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失能鉴定申请:
1、未参加照护保险的;
2、失能相关疾病治疗期未满6个月的;
3、距上次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
医保中心接到申请并审核完整无误后移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内2名以上(含2名)专家对申请人生活自理情况进行现场鉴定,并在收到失能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失能鉴定结论。达到重度失能标准即可纳入照护保险保障范围。
市劳鉴委将符合标准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徐州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能鉴定结论书》,交医保中心发放至参保人或其代理人。
申请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核鉴定申请。由市劳鉴委负责复核鉴定,复核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看了申请条件和流程,
那么,什么样的机构能被纳入照护服务范围?
照护服务的形式有哪些?
资金又是如何筹集的?
和大徐一起接着往下看~
哪些机构可以纳入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的范围?
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承担老年护理服务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可申请成为协议照护服务机构。
经营规模较大、照护服务人员数量较多,能提供符合照护标准服务的企业,也可申请成为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照护服务。
照护服务有哪些形式?
分别享受怎样的照护保险待遇标准?
根据参保人员不同的护理服务要求,确定如下照护服务形式:
参保人员在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的(即入住医院或养老、护理机构)。
参保人员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的(即由医院或养老、护理机构的人员上门服务)。
实施初期,对居家接受非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照护的(即在家由家人看护),对个人适当发放照护补助。
根据不同的服务形式分别确定不同的基金支付标准:
入住协议服务机构的,按照床日付费。
入住医疗机构床日费标准为每人每天48元(其中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校大学生和特殊困难人员为52元);
入住养老机构床日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其中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校大学生和特殊困难人员为33元)。
接受协议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按每人每月500元定额支付给照护机构。
居家接受家人等非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的,对参保人员发放照护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
大徐提醒:
参保人享受照护保险待遇期间,可同时享受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门诊统筹待遇,但不得同时享受住院待遇,也不得同时享受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的相关医疗待遇。
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费用,照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