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强行从属于我财产拿走3万元
我大伯给我的遗产继承款让我小姑强行拿走3万,这3万是我母亲跟我小姑的经济纠纷。我要起诉能拿回来吗?
可以起诉。但您应当说清楚继承的谁的遗产,怎么是大伯给您的继承款?
您母亲和小姑的经济纠纷不能涉及到处分您的个人财产,您不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不能向无关的第三人主张。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您是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您母亲的债务由您在继承的份额内偿还,超过继承部分的,无法偿还,或者放弃继承权,也不承担继承的债务。
如果是继承父亲的遗产,里面含有父母的共同财务,您也继承了债务,那么应当从共同财产中扣除债务后继承。
还有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了祖父母的遗产,因此是大伯给您的继承款,这是不能从中扣除(强行拿走)继承款的,您是代位父亲继承的遗产,和母亲的个人债务无关。如果是父亲的债务,可以从中扣除。
他人的纠纷与你无关,起诉
此时涉及到你的母亲,主要看具体怎样拿走的这笔款。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你母亲与其债务纠纷与你无关
也只能依靠向法院起诉这条路,证据要准备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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