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我与老公结婚五年,这五年我们过得非常不愉快,经常吵架,而且每次吵架老公都说非常难听的话,而且还带脏字,好多次都是我老公的错,他不仅不认错,还老骂我,我已经给他好几次改正机会了,我也想与他沟通交流,他不允许,我们有一个五岁的儿子,虽然我知道离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但是我已经忍无可忍了,一次次的给他改正的机会他不珍惜,而且家里面每次有事儿我给老公打电话,发短信,他都不接,不看,他回到家后就往自己的卧室里一呆,也不跟我和孩子说话,也不跟我和孩子聊天,我想和他沟通谈心,但是他都不同意,这样的家庭还有什么意义可言,我怕孩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无法健康阳光的生长,请诸位大侠帮帮我,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 如下内容:
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⑵子女抚养;
⑶财产处理;
⑷债务处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机关。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写好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要付多少抚养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双方的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