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说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费用或不计(少计)收入等问题?应怎么书写回答
收到此类税务事项告知书的原因:与同行业对比,可能存在利润率异常的情况(一般是偏低);企业长期零收入或者长期申报亏损;收入与成本配比不合理等。
这种涉税告知书一般是税务机关依据如上述原因发出,纳税人应该慎重对待。税务机关的此类告知书,纳税人应认真进行自查,是否存在少计收入、虚列成本的现象,是否有未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形等。税务机关既然给予纳税人自查的前提,只要纳税人如实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如果有少缴税费,及时进行补缴,一般不会有进一步的处罚,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有偷税行为而进行稽查,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税务局发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应该不会出现“可能存在”这样的不确切用语。纳税主体应该对自身存在的涉税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和核对,并将梳理和比对结果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补缴应缴未缴税款即可。
现针对通知事项进行自查,然后将自查结果做一说明即可。
按照实际情况说明即可
不过提醒你: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意思就是补税
按照提示的问题自查,然后根据自查结果如实回答,确实有问题就写明问题发生的具体原因;如果没有问题,就据实解释成本费用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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