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消防逃生设备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你好,医院的一般防火要求 :
1、 建筑与安全的疏散
医院建筑除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外,还须注意:
1)新建的大、中型医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小型医院不应低于三级。
2)在建筑布局上,医院的职工宿舍和食堂,应同病房分开。
3)在按有砖木结构的房屋内,设置安装国内外生产的贵重医疗器械,如CT检查仪、X光机等,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同其他部位分开。
4)根据病员自身活动能力差,在紧急疏散时需要他人协助这一特点,医院的楼梯、通道等安全疏散设施必须比其他单位的建筑更加宽敞。在楼梯、通道上不得堆放物品,须经常保持畅通,以便在发生火灾时抢救和疏散人员。
2、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
1)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范要求合理安装,电工应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准乱拉临时电线。
2)治疗用的红外线、频谱等电加热器械、不可靠近窗帘、被褥等可燃物,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用后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3)医院的放射科、病理科、手术室、药库、药房、变、配电室等各部门,均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4)高层医院,须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安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消火栓等防火和灭火设施,以加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3、明火管理
1)医院内要严格控制火种,病房、门诊室、检查治疗室、药房等处均禁止吸烟。
2)取暖用的火炉应统一定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火炉、烟管的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处理污染的药棉、绷带以及手术后的遗弃物等的焚烧炉,须选择安全地点设置,专人管理,死亡病人换下的衣物要及时清理,不可堆积在太平间;病人家属按旧习俗烧纸悼念亡人,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严加劝阻。由此而引起的火灾,在一些地方屡有发生,不能不引起重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都是到危险的时候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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