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的前设是什么?
大爆炸的劫后余灰落地了
DNA在泥泞中昂头挣扎
鳞片和甲壳蜕化成时装革履
市场的喧嚣织成了尘世繁华
有人将地球村的演化史如同《创世纪》一样压缩成六天:茫茫宇宙中,芥尘似的地球在星期一的最初一分钟里成形(60亿年前),星期四凌晨(30亿年前)生命的奇迹出现了,星期六下午(2亿年前)哺乳动物问世,星期六晚上11点45分(100万年前)人类降生,午夜钟声敲响前一秒(1万年前)人类进入了文明时代即新石器时代。当夜半钟声的余音犹在耳畔缭绕,一部令历史系大学生望而生畏的二十五史已翻过了最后一页,地球村迅速进入了经济一体化的时代。
可以说,从无所畏惧的唯物论者到最虔诚的基督教徒,当代多数人相信生物界与时俱进是一个真实的历史叙事。于1859年发表《物种起源》一书的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之所以被誉为“生物界的牛顿”,是因为他不仅第一个将化石记录按地质年代排序,描述了从最卑微的蠕虫到最高贵的人类源自同一祖先的历史叙事,而且第一个提出“自然选择说”以解释这一历史叙事。
进化论通过严复移译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天演论》而进入汉语语境,被浓缩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八字令,迅即成为救亡维新的思想资源,却少有人细究其背后的哲学理念。
达尔文进化论包含两个基本前设:一是“突然变异(突变)”,二是“自然选择”。所谓“突变”,在达尔文时代是指物种个体性状的无定向变异,在当代,几乎人人都知道生物性状突变只是基因漂移的结果,更确切地说,是双螺旋结构的DNA分子扰动的结果。所谓“选择”,不过是对基因突变结果事后诸葛亮式的追认,而且是成王败寇式的追认。语云:好死不如赖活。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将“自然选择”表述为“适者生存”,孤立地看,是一种循环论证或同义反复:唯有适者才能活着,唯有活着才是适者。法国数学家莫泊丢(Pierre Maupertuis,1698-1759)天才地猜测到:“我们今天看到的仅仅是过去盲目产生出来的生物的一小部分。”问题是,徼幸活下来的这“一小部分”中既有与时俱进者,也有与时俱退者。“进化” (evolution)一词的原意是“展示、演化”,自达尔文之后普遍解作生物界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向多样的“进步”过程。这是一个人类中心主义的判别标准,人类自然站在进化阶梯的最高层。假装否认“进步”标准是毫无意义的,生态论者口口声声要保护野生动物,却绝不保护侵入人类住宅的蟑螂和老鼠,说穿了,只是为了保障人类能“诗意的栖居”。因此,如果将生物进化事件比作一部历史巨片的话,那么“突变”就是一位伟大的天才演员,而“选择”不过是一名平庸的剪辑师。
没什么前设,进化论是基于长期的观察收集和实地考察思考总结的结果,并非像其他物理理论需要什么前提假设,一般有前设的理论要么就是适用局限性,要么就是有未知变量或者未知参数。但是这两点都不适合进化论,进化论适用于所有生命体(当然,我这个说法有个前设,那就是你相信这个理论),而且理论来源于考察,不存在未知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