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有在押人员越狱所内民警报110有用不
有用
看守所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看守所属于公安部门,发生越狱要报告上级部门,同时采取抓捕行动。
报警应该是可以的,在紧急情况下一面向上级报告一面报警求助,未尝不可啊!
看守所就是公安机关,出了事向上级汇报就是了。报什么警啊?
内部工作汇报,直接用内部电话报告。
一般是先启动追逃,然后上报,抓不到发协查通报。
自己就有这职责
越狱就直接处置了。
所内民警有独立的公安报警系统
系统内不会去打110,因为知道没用。
看守所属于政法系统,他们不应该打110,而是按政法系统内部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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