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需要承担专修期间工人受伤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通俗地讲,就是业主和装修公司或者包工头之间是承揽法律关系,如果包工头找来的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伤了,这个装修公司或者包工头又没有相关施工资质的话,那么业主就因为选任过失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是自己雇佣还是与装修公司签订协议。雇佣关系中,雇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均由雇主承担,除非是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与装修公司签订协议属于承揽关系,所造成的损害均由承揽方承担,而不涉及定作人,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等原因造成的。好律师网参考
这要看业主是否直接与工人形成了雇佣关系。一般情况下,业主和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形成合同关系,再有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雇佣工人干具体的活,所以,承担赔偿责任的应该是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
但是如果工人是业主自己找来的,那就直接赔偿吧
如果直接雇佣个人,应该赔偿。
如果是你找人帮助装修,而且该工人是在你的指示下劳动的话(即你安排该工人具体做哪些事情),应该是属于雇佣关系,扯不到承揽合同那边去。所以,作为雇主的你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该工人受伤是由于其自身过错引起的,那么他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比例就看你们自己协商的结果了,协商不成只能上法院了,法官会酌情判定比例的。
对,要进行赔偿
按照现行的法律,这个是真需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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