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法典曾规定:“行政长官不宜过问琐事”。是分权的原则吗
古罗马法典曾规定:“行政长官不宜过问琐事”。是:D、分权的原则
A、创新原则
B、例外原则
C、集权原则
D、分权原则
严格意义上说是:各司其职。否则、下面的各部门具体负责人配置来干什么。
古罗马法典曾规定:“行政长官不宜过问琐事”。是分权的原则。
一个有成效的领导者,从管理实践的角度来讲,领导者授权应该是先分权、后授权,不可不分权、只授权。
这应该是属于三权分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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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法典曾规定:“行政长官不宜过问琐事”。是分权的原则。
一个有成效的领导者,从管理实践的角度来讲,领导者授权应该是先分权、后授权,不可不分权、只授权。
这应该是属于三权分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