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劳务纠纷
和劳务派遣签的合同,派遣到别的公司,现怀孕七个月,产检是朋外地检的,因公司主认北京三甲医院的假条,所以要请事假在,公司表示连续请事假12天视为自动离职,请问这合法吗
既然是“和劳务派遣签的合同”,说明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到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不具有劳动关系,只存在用工关系。
如果提问中所说的“公司”指的是用工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人员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的指定工作单位,即用工单位,不会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来处理问题,劳务派遣人员无论什么原因,只要脱离工作岗位不能按照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履行用工职责,那么,就应该根据相关是由请假。
女劳务派遣人员涉及到怀孕需要休产假的,只能与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用人单位沟通,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怀孕劳务纠纷?buhefa
妇联主管妇女权益问题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有身孕员工的劳动合同,除非员工自己提出离职。这种情况可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投诉,公司应双倍赔偿员工同时会被主管部门处罚的。
要是合同有约定,或者与劳务的公司有相应的约定,相应的约定应当是有效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的是有效的,也就是该公司的相关规定是合法的,
到北京的医院检查一次开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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