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初定初级职称资格
初级职称泛指员级与助级职称,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一般通过职称初聘方式取得。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班毕业人员,可初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中专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或者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对于学用专业不对口,现任工作专业性不很强的,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时,应增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1年才予以认定;而工作专业性强的不能予以认定。
3、初级资格跨职务系列工作调动后,需转换专业技术资格的,经试聘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三、初定、认定职称申报材料:
(一)初定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
2、学历或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本情况信息表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4、申报会计、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认定申报材料
1、《初级专业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2、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本情况信息表一份
4、由员级晋升助理级或者转评其他职称的,还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